2014-11-18 來源 :公益時報??作者 :
11月13日,四川團省委印發(fā)了《關于落實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專業(yè)人才隊伍建設目標任務的通知》,首次明確青少年事務社工要符合的界定標準,要求其必須專門從事或主要從事青少年成長發(fā)展、權益維護、預防犯罪等3大領域的社會工作,且原則上與青少年事務相關的工作量要占其全年工作量的50%以上。
(據四川在線)